宜黃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宜黃縣限額以下工程建設項目發包管理辦法》和《關于做好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前期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
政策解讀:宜黃縣限額以下工程建設項目發包管理辦法》和《關于做好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前期工作有關要求
http://www.anchor-enterprise.com/art/2021/10/11/art_2182_3746304.html
宜府辦字〔2021〕69號
宜黃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宜黃縣限額以下工程建設項目發包管理辦法》和《關于做好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前期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工業園區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
經縣政府2021年第九次常務會研究通過,現將《宜黃縣限額以下工程建設項目發包管理辦法》和《關于做好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前期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2021年9月23日
(此件主動公開)
宜黃縣限額以下工程建設項目發包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工程項目建設管理,規范限額以下工程發包行為,健全權力運行制約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撫州市限額以下工程建設項目發包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各鄉鎮、縣級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和縣屬國有企業資金的限額以下工程建設項目選定承包人行為。
第三條 限額以下工程發包工作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高效、擇優的原則。
第四條 限額以下工程發包實行發包人負責制。項目建設單位(發包人)可以自行決定開始發包活動,并承擔因項目各種條件發生變化而導致發包失敗的風險及責任。
第二章 發包方式
第五條 工程發包方式分為:競爭性發包、直接發包。
第六條 項目單項合同估算價20萬元以上(含本數)、政府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的工程建設項目,以及工程項目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400萬以下且執行《撫州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撫府發〔2019〕13號)相關規定的建筑工程建設項目,應當采取競爭性發包的方式。
發包人采用競爭性發包方式發包的,原則上應當邀請不少于3家企業進行競爭性報價,由發包人按照信用優良,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且有利于節約成本的原則選擇承包人。
第七條 項目單項合同估算價20萬元以下(不含本位數)的項目可以直接發包,通過一對一協商談判確定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承包人。
第三章 發包流程
第八條 編制工程預算。由發包人按《宜黃縣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編制工程預算送縣重點辦進行預算評審,確定競爭性報價的控制價。經競爭性報價后確定為合同價。原則上實行定價發包,且不予變更價款,不設預留金。
建設單位因項目立項、施工圖設計、工程量清單編制、審圖、專家評審以及造價咨詢等發生的費用,可以列入項目總投資,由發包人支付并在合同中約定。
第九條 根據項目本身的要求,發包人依法依規確定符合項目需求的承包人資質條件。發包人對承包意向人提供的有關資質證明文件和業績情況進行審查備案。發包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承包人,不得對潛在承包人實行歧視待遇。
第十條 與承包意向人親屬情況備案。參與確定承包人集體決策的領導干部、項目主管及經辦人員與承包意向人有親屬關系的,應當主動填報《項目承包人親屬關系備案表》。
第十一條 承包人確定。發包人根據建設工程的性質,本著公平公正、保證質量、節約費用的原則,按照本辦法第五條的規定,選擇有相應資質的單位作為承包意向人,并經“三重一大”集體決策程序,研究確認承包人。
第十二條 發包情況信息公開。發包人選擇確定承包人后,應當在項目建設單位門戶網站和辦公場所政務信息公開欄分別以電子版和紙質形式同步公告發包情況。公告內容包括工程項目名稱、基本概況、工程造價預算書(工程量清單)、工程發包價、會議紀要(記錄)以及承包人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投訴舉報渠道等。公告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
第十三條 對公告內容有異議的,發包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予以書面答復;書面答復前,應當暫停該工程項目的交易活動。
第十四條 《項目承包人親屬關系備案表》、“三重一大”集體決策記錄、公告異議處理情況、擬簽訂的承包合同等相關資料,應當報送縣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備案。
需立即組織實施的搶險救災工程及辦公場所應急維修工程,應當在項目實施前向縣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報備,并在項目竣工驗收前補辦項目承包人親屬關系備案等手續。
第十五條 承包合同簽訂。公告期滿,無實質性異議的,公告結束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與承包人簽訂承包合同。付款方式按《宜黃縣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管理辦法》(宜辦發〔2020〕8號)執行。
第十六條 標后管理。發包人應當加強對工程建設監督管理,嚴格對合同完成情況進行跟蹤監督、查驗, 加大對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生產的監督力度。
第四章 變更
第十七條 發包人應當嚴格履行承包(委托)合同,不得另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第十八條 工程發包后不得隨意增減工程量。確因不可預見因素導致工程量增加,且增加金額超過合同價10%的,應當重新履行“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及信息公告等程序。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 發包人應當建立項目檔案管理制度,對發包的工程建設項目進行“一項一檔”管理。發包過程中形成的資料應歸入項目管理檔案中。檔案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三重一大”集體決策記錄;
(二)發包方式確定的決議;
(三)項目承包人親屬關系備案表;
(四)選擇承包意向人的方式;
(五)承包意向人資格審查結果;
(六)競爭性發包過程記錄或直接發包過程記錄;
(七)承包合同。
第二十條 發包人不得將限額標準以上工程項目肢解規避招標或政府采購,也不得將限額標準以下工程建設項目肢解為20萬元以下小額工程規避競爭性發包。
工程結算價超過合同價10%且高于政府采購限額標準的,視為規避政府采購;同一單位同一個工程建設項目一個月之內進行兩次直接發包的,視作規避競爭性發包。
第二十一條 發包人對工程質量承擔全面責任。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標準,降低工程質量。
第二十二條 縣住建、交通、水利等行業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領域工程項目發包情況、合同履行情況等監督檢查、投訴受理與處理、違法違規行為查處。政務信息公開考核部門應當將項目承發包信息公開情況納入考核指標。
第二十三條 發包人違反本辦法規定的,依法依規追究其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發現違紀違法線索的,依法移送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其他有權機關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四條 承包人有非法轉包、違法分包或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等法律法規行為的,由發包人報相關行政執法部門依法依規處理。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為提高小微工程建設項目發包工作效率,降低交易成本,10萬元(不含本位數)以下的工程建設項目發包可以參照本辦法進行管理,也可按單位內控管理制度進行管理。
第二十六條 政府采購限額標準執行市政府授權市財政局最新確定并公布的政府采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國務院、省政府或上級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由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解釋,自2021年9月23日起實施。
附件:與項目承包人親屬關系備案表
附件
項目承包人親屬關系備案表
填報單位: 填報日期:
參與確定發包人集體決策人員 | 姓名 | 職務 | 與項目承包意向人是否有親屬關系(有則填寫具體關系,如父子、兄弟、姻親等,沒有則填“無”) | ||
承包意向人1 | 承包意向人2 | 承包意向人…(填寫單位名稱) | |||
項目主管及經辦人員 | |||||
關于做好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前期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
為加強對招標限額以下工程的項目建設管控,根據《宜黃縣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管理辦法》(宜辦發[2020]8號)第二章“項目前期工作”的項目謀劃階段的相關規定,現補充政府投資建設項目計劃的有關要求,具體如下:
1.招標限額以下建設工程是指政府投資(含平臺公司)估算在400萬元以下工程(以下簡稱限額以下工程)。
2.計劃實施限額以下工程的項目責任單位,每月上旬10日前將計劃實施的限額以下工程項目的工程名稱,建設地點(位置),建設內容,投資估價,可行性等項目書面情況說明,送縣重點項目服務中心進行項目匯總,縣重點項目服務中心按10萬元以下、10萬元以上的工程分類梳理后,報縣政府領導批示。
3.縣政府研究批準后,統一下發擬實施項目的抄告,并明確項目資金來源。項目責任單位才能按基本建設程序報縣發改委取得立項批復,再進行工程施工圖設計、編制工程施工圖預算、按程序送縣重點項目服務中心評審后,辦理發承包手續,才能開工建設。合同金額100萬元以上工程項目,必須取得施工許可證后開工建設。
4.限額以下工程涉及工程設計變更、隱蔽簽證等造價增加的程序,執行《宜黃縣重點工程建設管理辦法》(宜辦發[2020]8號)的有關程序規定。
5.未列入“宜黃縣年度重點項目建設安排表”限額以上工程的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參照限額以下工程項目計劃報批的規定。
6.上級專項資金確定的項目、列入“宜黃縣年度重點項目建設安排表”的重點工程,按《宜黃縣重點工程建設管理辦法》(宜辦發[2020]8號)的有關程序規定實施。
7.《宜黃縣重點工程建設管理辦法》(宜辦發[2020]8號)第六章第二十八條:“建設單位應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草擬出合同文本,連同招標文件、投標文件等資料,送重點辦審查按程序報縣政府批準?!毙薷臑椤敖ㄔO單位應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草擬出合同文本,連同招標文件、投標文件等資料,送重點辦審查?!?/p>
附表:計劃實施項目概況表
附件
計劃實施項目概況表
序號 | 項目名稱 | 責任單位 | 投資估算 (萬元) | 建設內容 | 備注 |
說明:項目責任單位每月10日前將此表報送至郵箱yhxzdb01@163.com。
宜黃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9月23日印發